我省出台城市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方案

发布时间:2024-03-30 来源:新闻中心

  近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江西省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实施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旨在快速推进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加强市政基础设施体系化建设,保障城市安全有效运行,提升城市安全韧性,促进城市高质量发展。

  《通知》指出,2022年10月底前,全面摸清城市燃气、供水、排水、供热等管道老化更新改造底数,并完成所有灰口铸铁及存在安全风险隐患的球墨铸铁燃气管道更新改造;2022年底前,完成计划改造的一批存在安全风险隐患城市燃气、供水、排水、供热等老化管道和设施;2023-2024年,有计划地对各类材质落后、使用年数的限制较长、不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管道和设施进行更新改造。到“十四五”期末,各项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全面建立并完善,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任务基本完成,安全隐患基本消除,城市运行更安全,更高效。

  一是明确更新改造对象范围。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对象,应为材质落后、使用年限较长、运行环境存在安全隐患、不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城市燃气、供水、排水、供热等老化管道和相关附属设施。具体包括燃气管道和设施、其他管道和设施。二是合理确定更新改造标准。结合更新改造同步在燃气管道重要节点安装智能化感知设备,完善智能监控系统,实现智慧运行,完善相关消防等安全设施设备,增强防范火灾和防爆等事故能力。三是全面组织并且开展相关设施普查。同步推进城市供水、排水、供热等其他管道和设施普查,建立和完善城市市政基础设施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充实城市燃气管道等基础信息数据,完善平台信息动态更新机制,实时更新信息底图。四是科学编制老化更新改造方案。各设区市人民政府要督促市本级和城市(县)行业主管部门同步组织编制本地供水、排水、供热等其他管道老化更新改造方案。

  《通知》要求,加快组织推进实施,包括完善体制机制建设、快速推进项目建设、推进数字化智能化建设、加强管道和设施运维养护。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包括建立资金合理共担机制、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加大融资保障力度、落实税费减免政策。完善配套措施,包括加快项目审批、切实做好价格管理工作、完善和执行技术标准、强化市场治理和监管、推动法治化和规范化管理、强化组织保障。